关于2016-2017-2学期重修、重考现场办理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文章来源:经济学院浏览:499


学期重修、重考现场办理时间安排在2017321日(第五周周二)上午830-1100进行。请按照自己所需办理事项打印出相应表格后到经济学院教学办314办理。

各种情况所需填写表格如下:

一、重考。必修课、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填写重考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重修。实习、课程设计、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及各种实践环节、形式与政策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填写课程重修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转专业学生,补选大一应补修课程。

填写转专业补退选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学籍异动学生(包括降级、退学试读等)。

1.异动后年级应修读课程中,已修并及格课程退选。

填写异动后退选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已自行退选,不用填写。

2.修读异动后年级课程。填写异动后重修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3.选高办理。填写选高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表均要求一式两份。

2.学生课表已张贴在教学办门口公告栏,本学期课程信息(课程名、课程号、开课班级、课序号)可自行查询。

3.选择课程时,除重考需填写课程名和课程号外,其他情况均应写明课程名、课程号、课序号,如填写错误,将无法选到相应班级。

4.请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应表格并打印出来,交教学办老师负责录入。

5.请按照规定时间上交表格,逾期将不再办理。

  

附件1:学生事项申请表-重考.doc

附件2:学生事项申请表-实践环节重修.doc

附件3:学生事项申请表-转专业补退选.doc

附件4:学生事项申请表-选高.doc

附件5:学生事项申请表-异动后退选.doc

附件6:学生事项申请表-异动后重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