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类别及数额
学校共评选“校友奖学金”获奖学生6名,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分为:学业突出类、自立自强类、社会活动类、创新类、创业类、突出贡献类。“校友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金可与各级各类奖学金兼得。按照学校要求,经济学院将择优推荐本学院优秀学生参与评选,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1.学业突出类: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2.自立自强类: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学习勤奋,能够独立生活,吃苦耐劳,拼搏奉献,不屈不挠,具有顽强的毅力,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社会活动类:在学生工作、党团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市级及以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或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4.创新类: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5.创业类: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突出贡献类: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6月27日-6月28日)
有意申报的同学,下载填写申报表,于6月28日下午5时前,交到学院308室学办张振波老师处。
2、初审阶段(6月30日—7月1日)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于7月1日确定进入终评阶段候选学生名单。进入学校终评阶段的候选人须准备3分钟PPT多媒体演示文稿和与PPT匹配的不超过1000字演讲稿。
3、终评、公示阶段(7月4日-7月11日)
学校将组织进入终评阶段的候选人进行演讲展示,通过投票方式最终确定6名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校友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发现确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候选对象,经学校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金。
经济学院学办
2016年6月27日